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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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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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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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 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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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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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2)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3)生产负荷:实 际处理量与设计处理能力之比。
)4原辅料燃料信息:日期、批次、主要原辅料名称、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成分分析数据等;燃料消耗情况应包括记录日期、批次、用量、低位热值以及含硫量等信息。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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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 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
2、 生产负荷: 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3、产 品产量:连续生产,按日记录,1日/次。
非连续生产的, 按照生产周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 1次/日。
4、燃 辅料:处理量(消耗量)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 或班次。燃料成分分析按照检测批次记录, 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 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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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 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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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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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状况
1)有组织废气防治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排口温度等 信息。
2)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无组织控制措施运行、 检查、维护及时间等信息的记录。
3)废水治理设施 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等信息。
4)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b)非正常状况起止时间、 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异常情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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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状况:
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
b)非正常状况:
按照非正常状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状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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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 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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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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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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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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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 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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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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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名称、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去向; 2、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利用量、 处置量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 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接收单位、废物流向类。 4、台账记录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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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等信息按月填写;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流向信息均按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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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 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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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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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采样及样品的保存和管理、 测定方法、 数据记录、 监测质量控制、 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内容应按照 HJ 819 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b) 排污单位应按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 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强化环境监管; 排污单位应在显著位置树立便于查看的显示屏, 将焚烧生产设施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实时实地向全社会公开, 强化监测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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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自行监测要求规定的废气、废水、 土壤监测频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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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 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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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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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2、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3、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4、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5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危废台账记录要满足或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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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 管理文件的相 关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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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 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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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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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还应根据管理部门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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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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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 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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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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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应包括设施名称/编号、飞灰填埋位置、记录时间内的实际处理量、渗滤液的产生量、贮存量、处理量和产品产量(如有)。b)辅料消耗情况应包括记录日期、批次、主要辅料名称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燃料消耗情况应包括记录日期、批次、用量、低位热值以及含硫量等信息。
c)非正常工况应记录起止时间、生产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工况下的处理量、辅料
和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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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辅料及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2)正常工况: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
3)非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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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 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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