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
基本信息
|
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如排污单位工艺、设施调整等发生变化的,应在基本信息台账记录表中进行相应修改,并将变化内容进行说明同时纳入执行报告中。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设计生产能力等;
c)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等。
|
对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a;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
|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
|
监测记录信息
|
a)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b)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无自动监测要求的废气和废水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手工监测要求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 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手工监测记录台账至少应包括附录 C 的内容。
c)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
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内容。
|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按照HJ1035-2019中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待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
|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应按班次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按照生产要求正常运行;
b)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设计生产能力取最大设计值;
c)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
d)原辅料和燃料:记录名称、来源地、种类、用量、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及占比、是否为危险化学品。
|
a)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 1 次。
生态负荷: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 1 次。
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 1 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 1 天的按照 1 天记录。
原辅料、燃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排污单位也可自行加严记录频次。
b)非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
|
|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应记录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能力(立方米/小时)、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气排放量、药剂使用量及运行费用等。
b)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应记录原辅料储库、燃料储库、成品库、物料输送系统等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等。
c)废水治理设施
应记录废水处理能力(吨/日)、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吨)、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
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 1 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 1 次。
b)污染物产排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 1 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 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阶段记录 1 次。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按照自动监测频率记录,DCS 上保存自动监测记录。
c)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 1 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次记录 1 次。
|
|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一般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工业噪声管理情况台账。
其中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
按批次记录。
|
|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
|
基本信息
|
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
|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
1次/工况期。
|
|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涉及DCS系统的,还应记录DCS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
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DCS曲线图1次/月。
|
|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工业噪声等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
|
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