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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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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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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规格参数等。 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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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时,每年记录1次;发生变化时,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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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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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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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等。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设施的设施参数名称、编码、规格型号、相关参数、设计生产能力等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进出水水量、出水水质、药剂使用情况、污泥产生量。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5)其他:用电量等。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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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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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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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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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分别说明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自动监测、噪声等。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废水处理设施、除尘设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防渗漏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入口风量、污染物项目、排放浓度、排放量、治理效率、数据来源,还应明确排放口烟气温度、压力、排气筒高度、排放时间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3)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a)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包括所有防治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能力(m/d)、运行参数、处理水量、添加药剂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去向、出水水质、排水去向等。b)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应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检查人、检查日期、处理班次等。4)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5)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b)异常情况:记录拆除、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应说明实施拆除、停运的原因、起止日期等情况,并提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文件;因故障等紧急情况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异常的,记录非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情况、报告提交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c)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检査记录:环保标识设施情况,贮存容器是否破损,应急防护设施情况,防渗、防泄漏工程是否正常,问题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如发生污染事故,排污单位应说明发生事故次数、事故等级、事故发生时采取的措施、污染物排放、处理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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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2)污染物排放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阶段记录1次。3)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4)DCS 曲线图:按月记录,1 次/月。5)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c) 每班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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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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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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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行监测要求,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记录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及工业噪声污染物监测。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采样时间、监测时间、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工况、若有超标记录超标原因。有监测报告的可只记录监测期间工况及超标排放的超标原因。a)正常情况:废气、废水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采样日期、时间、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监测点位、监测仪器及型号、标况烟气量、排放口温度、污染因子、许可排放浓度、监测浓度、监测浓度(折标)、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等信息。废水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b)非正常情况:废气、废水记录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监测时段内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废水自动设备或自动监控设施出现故障期间,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将手工监测数据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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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a)正常情况:废气、废水按监测周期,每监测周期记录1次。废水自动监测按照自动监测运营频次记录。噪声 按监测周期,每监测周期记录1次。b)非正常情况:废水、废气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自动设备或自动监控设施出现故障期间,手工监测数据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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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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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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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b)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c)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等台账记录内容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中的具体要求填报。1)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清单,包括固废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年产生量等。2)一般工业固废的流向,包括固废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等。3)一般工业固废出厂环节,包括固废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等。d)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e)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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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 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c)一般工业固废 1)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清单:按年记录,1次年。2)一般工业固废的流向:按月记录,1次/月。3)一般工业固废出厂环节:按批次记录,1次批次。d)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按其规定要求记录。e)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确定的其他信息,按其规定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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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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