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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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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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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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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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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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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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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 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 b)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手工监测记录台账应包括表 38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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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行监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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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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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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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 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段 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 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频次, 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c)非正常情况 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每次启、停窑等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具体见表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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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 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 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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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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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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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信息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陶瓷砖瓦工业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设施名称(如:破碎机、磨机、窑、喷雾干燥塔等)、编码、 生产负荷等。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 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如:磨机、煤气发生炉、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砖瓦窑等)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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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生产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 2)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周 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 1 日的按照 1 日记录3)原辅材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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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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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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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设施基本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具体可包含下列信 息: 袋收尘器: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物、滤料材质、滤袋数量、滤袋规格 型号、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运维记录等 信息,具体包含下列信息: a)DCS 或其他运行系统治理设施记录要求 涉及 DCS 或其他运行系统应保存曲线图(除尘、脱硫、脱硝),注明产品生产线编号,量程合理。 曲线应包括以下内容: 1)除尘 DCS 或其他曲线:氧含量、烟气量、净烟气颗粒物浓度、烟气出口温度。 b)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 1)除尘设施应每日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2)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每天检查: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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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每日记录 1 次。 2)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小于 1 日。 3)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日记录,每日记录 1 次。非连续排 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 1 次。按照自动监测设施的按照 自动监测频率记录,DCS 原则上以 7 日为周期截屏。 4)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 1 次。采 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次记录 1 次。 b)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每非正常情况期记录 1 次,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 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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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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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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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处置信息:包括记录时间、产生废物设施名称/编码、产生的废物名称及类别(属于危险废物的还包括危废代码)、废物去向。废物去向包括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记录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以及相应的设施名称或编号、危废的记录转移量、转移联单编号、委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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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废物产生、入库、转移实际频次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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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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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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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2、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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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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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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