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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 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台账存档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HJ 819等相关要求执行,待 酒、饮料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 从其规定 。 按照本标准7.5 中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 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台账存档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信息: 1、采用手工监测的,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2、采用自动监测的,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单元、公用单元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 5)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 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台账存档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3)固体废物贮存量、产生量、处理量、处置方式等。 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 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台账存档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