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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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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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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 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 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 原辅料:名称、用量。
5) 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 其他:用电量等。
b) 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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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
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4)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5) 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 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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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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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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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 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制冷系统和液氨储罐密封检查和检测情况、老化阀门和管道更换、产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情况或除臭剂种类。
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b) 非正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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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情况
1)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b) 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 次/非正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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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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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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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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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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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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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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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b)污染防治措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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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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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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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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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 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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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按(批次、日、班次)填写; 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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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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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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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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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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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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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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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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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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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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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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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 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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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 次/日。
b)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 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
期各记录 1 次。
c) 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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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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