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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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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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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 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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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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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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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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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HJ 819 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监测质量控制按照 HJ/T 373 和 HJ 819 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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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HJ 819 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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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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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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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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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 次/日。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 HJ944-2018中4.4.1-4.4.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 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 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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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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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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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 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 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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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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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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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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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等。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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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2)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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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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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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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 制定指南》记录
①记录产生、转移环节,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转移时间、产生/转移量、去向等信息;
②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包含危废类别、代码、危险特性、主要化学组成成分、物理性状、贮存情况、流向等信息
③记录危险废物贮存环节,包含入库/出库时间、废物来源/去向、容器名称数量、存放位置、经办人签字
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④记录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包含接收时间、来源、数量、单位、容器及数量、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完日期、经办人签字等信息。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记录
①记录产生情况,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等信息;
②记录流向信息,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委托利用/委托处置/自行处置的方式、数量等信息;
③记录出厂环节,包含代码、名称、出场时间、出厂数量、出产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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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在产生、出入库、转移、利用、处置、变化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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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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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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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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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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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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