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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沉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原则上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原则上至少保存5年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 信息,按年记录;发生变化的基本信 息,在发生变化时 记录1次。 原则上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 与监测频次保持一致 原则上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特殊时段: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等 非正常情况: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异常情况期进行记 录,固体废物进行转运处置时进行记录 原则上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记录设施名称、编码、生产负荷等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 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 生产设施运行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 原则上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记录设施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运维记录 正常情况下每班次 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下按照1次/非正常 情况期记录 原则上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