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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待宰圈、浸烫池、劈半机、分毛机等)、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 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a) 按照本标准7.7执行,待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b) 监测质量控制录;按照 HJ/T 373和 HJ 819等规定执行。 按照本标准7.7执行,待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 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a)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次/日。 b)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 8.1.3.1-8.1.3.4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c) 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 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 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 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5) 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 其他:用电量等。 b) 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 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 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 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5) 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 其他:用电量等。 b) 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5) 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 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 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b) 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 正常情况 1)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 DCS曲线图:按月记录,1次/月。 b) 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中规定(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附表1至附表3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 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 (二)附表4至附表7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1、附表1:1次/年;附表2:1次/月;附表3:1次/批次。 2、附表4至附表7,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 或按班次、批次填 写。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依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在台账工作的基础上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根据实际产生危废批次及固废数量填报。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非正常工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