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
|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a;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监测记录信息
|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
每发生一次记录1 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监测记录信息
|
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电镀工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
手工监测按HJ820执行。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危险废物: 产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等。d)一般固体废物:产废单位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
1)危险废物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适用于危险废物日产日清的情形,其他情形可做适当调整。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原则上每月10日之前完成上月报表,并按月装订成册。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3)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及回用设施四部分,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及污泥处理处置去 向等。 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转移量、委托单位等信息。b)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 报告、应对措施等。
|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b)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吸附剂(活性炭)的管理台账:记录活性炭种类及填装情况,一次性活性炭更换时间和更换量、更换情况,废活性炭储存、处置情况。
|
吸附剂情况按照更换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按照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的各类制药产品种类,记录各生产批次或周期以下相关信息;
a)原辅料用量, 主要包括原料用量、各类溶剂用量、吸附剂用量、其他辅料用量等;
b) 产品产量,产出率及物料平衡;
c) 新鲜用水取水量、用水量、用电量等;
d)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记录等。
|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每日1次。非正常工况:接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记录监测期间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涵盖废气主要污染源相关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包括停机、启动情况)、产品产量、主要原辅料使用量、取水量、主要燃料消耗量、燃料主要成分、污染治理设施主要运行状态参数、污染治理主要药剂消耗情况等。日常生产中,上述信息也需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3、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次/日。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 3、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