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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杀菌机、分离机、过滤机、灌装机等)、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设施名称(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燃生物质锅炉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规格参数(锅炉容量)等。 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信息未变化时1次/年;变化时没变化一次记录一次。 记录保存不低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a)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HJ 819执行。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b)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 c)锅炉排污单位废气和废水自行监测按照HJ 820要求执行。 1次/监测 记录保存不低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d)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1次/日、1次/状况 记录保存不低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名称、用量。 3)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4)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5)原辅料:名称、用量。 6)燃料信息: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燃料分析数据等。 7)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1次/日、1次/工况 记录保存不低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 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烟气排放情况(标态烟气量、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实测值、总排口污染物浓度折算值);副产物名称及产生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制冷系统和液氨储罐密封检查和检测情况、老化阀门和管道更换、产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情况或除臭剂种类。厂区降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扫)方式、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 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b)非正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日、1次/工况 记录保存不低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记录保存不低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实现危险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1次/日、1次/状况 记录保存不低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