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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a)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b)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各类污染根据自行监测要求的监测频次进行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按照各项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雨水外排情况等。 b)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c)如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 等 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小于1天。 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聚氯乙烯工业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的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情况确定。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装置或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 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a)生产装置或设施 记录生产设施运行时间、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主要产品产量。 b)公用单元 记录储罐、装载、循环水冷却系统运行信息。 c)全厂运行情况 包括原料、辅料、燃料使用量及产品产量,记录与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内容。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b)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动静密封点、装卸的维护、保养、检查 等运行管理情况。 c)废水处理设施包括装置预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 泥产生量等。 d)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 及班次。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 DCS曲线图:按月记录,1次/月。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 制定指南》记录 ①记录产生、转移环节,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转移时间、产生/转移量、去向等信息; ②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包含危废类别、代码、危险特性、主要化学组成成分、物理性状、贮存情况、流向等信息 ③记录危险废物贮存环节,包含入库/出库时间、废物来源/去向、容器名称数量、存放位置、经办人签字 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④记录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包含接收时间、来源、数量、单位、容器及数量、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完日期、经办人签字等信息。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记录 ①记录产生情况,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等信息; ②记录流向信息,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委托利用/委托处置/自行处置的方式、数量等信息; ③记录出厂环节,包含代码、名称、出场时间、出厂数量、出产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等信息。 固体废物在产生、出入库、转移、利用、处置、变化时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如排污单位工艺、设施调整等发生变化的,应在基本信息台账记录表中进行相应修改,并将变化内容进行说明同时纳入执行报告中。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设计生产能力等; c)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等。 对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a;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应记录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