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
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提高项目生产设施的密闭化、管道化、 自动化水平,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 、恶臭污染管控措施, 做好泄漏检测与修复、污水处理密闭和废气收集处理工作, 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实施清污分流、 雨污分流,按照 “分类收集、 分质处理” 的原则, 根据项目废水特点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 经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达到纳管要求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禁止外排环境。 |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
1. 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2. 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3. 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或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系统等途径报送)。 |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
1. 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2.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场、处置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应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3.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或按照GB18484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
一是待园区雨污分流管网建成投运后,增设雨水排放口并按照环评要求加装在线监测设施;二是废水总排口与市政管网未接通前,生产和生活废水预处理后通过罐车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在事故应急池、雨水池等内暂存。 |
其他许可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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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规定: |
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计划 |
是否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