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
基本信息
|
主要原辅料信息,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
|
台账保留五年以上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等。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
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
|
台账保留五年以上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
正常工况按日记录,1次/日或批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异常工况期记录,1次/异常工况期。
|
|
台账保留五年以上
|
|
监测记录信息
|
有组织废气(手工)污染物监测原始结果;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原始结果。对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373、HJ/T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
有组织废气(手工)污染物监测原始结果1次/半年;厂界和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原始结果1次/年。
|
|
台账保留五年以上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等。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
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
|
台账保留五年以上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1、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记录①记录产生、转移环节,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转移时间、产生/转移量、去向等信息;②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包含危废类别、代码、危险特性、主要化学组成成分、物理性状、贮存情况、流向等信息③记录危险废物贮存环节,包含入库/出库时间、废物来源去向、容器名称数量、存放位置、经办人签字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④记录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包含接收时间、来源、数量、单位、容器及数量、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完日期、经办人签字等信息。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的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记录①记录产生情况,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等信息;②记录流向信息,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委托利用/委托处置、自行处置的方式、数量等信息;③记录出厂环节,包含代码、名称、出场时间、出厂数量、出产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等信息。
|
固体废物在产生、出入库、转移、利用、处置、变化时记录。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台账应在固废入库/转移时如实纪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应在危险废物入库/转移时如实纪录。
|
|
台账保留五年以上
|
|
监测记录信息
|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
|
台账保留五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