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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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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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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规格参数等。 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除臭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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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年,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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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记录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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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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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监测期间记录要求: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HJ819执行。 b)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详细记录其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日常生产中应参照以下内容记录相关信息,并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 c)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按日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及其具体去向。原料或辅助工序中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的情况也应记录。 d)监测质量控制按照即/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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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本标准规定的废气、废水监测频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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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记录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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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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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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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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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记录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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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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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台账记录内容(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记录频次(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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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优化产噪设施布局和物流运输路线,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工具。 b)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符合设备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检查其活动机构(如较链、锁扣等)和密封机构(材料》的磨损情况等,及时保养、更换。 c)大型声综合治理工程应制定检修计划和应急预案。污染治理系统检修时间应与工艺设备同步,对可能有问题的治理系统或设备应随时检查,检修和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存档。 d)噪声控制设备中的易损设备、配件和通用材料,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按机械设备管理规程和工艺安全运行要求储备,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使用。。 e)所有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都应根据其使用环境的卫生条件、介质属性等要素,制定相应的运行和维护规程,确保其性能和使用寿命。 f)定期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可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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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记录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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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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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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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次/日。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8.1.3.1-8.1.3.4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蜂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c)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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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记录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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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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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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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阵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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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记录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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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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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厂区降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扫)方式、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 废水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b)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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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DCS曲线图:按月记录,1次/月。 b)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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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记录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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