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具体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环境管理台账要求执行。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 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
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具体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环境管理台账要求执行。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和污泥治理设施的相关参数。 a)进水信息记录进水总口水质、水量信息,参见附录 B中表 B .1。记录主要设施的设施参数、进出水、污泥、药剂使用等信息,参见附录 B中表 B .2。 b)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 c)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废气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情况、数据来源、药剂使用等信息,参见附录 B 中表 B .3。 d)污泥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处置利用贮存量、委托单位等信息,参见附录 B 中表 B .4。 e)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应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报告。维护维修记录原则上在异常状态(故障、停运、维护)发生后随时记录,及时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参见附录 B中表 B .5。
|
a)正常情况: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 DCS 曲线图:按月记录,1次/月。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具体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环境管理台账要求执行。
|
监测记录信息
|
排污单位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信息,记录内容按照7.5开展。
|
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具体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环境管理台账要求执行。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排污单位所在区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其他环境管理信息要求的,可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的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生产内容、生产规律等确定。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4.4.1-44.4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具体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环境管理台账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