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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 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 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 化的基本信息, 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 生变化的基本 信息,在发生 变 化时记录1次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2)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3)生产负荷:实际处理量与设计处理能力之比。 4)燃料信息:名称、处理(消耗)量、成分分析数 据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应对措施、 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 一般按日或班 次记录,1次/ 日或班次。 2)生产负荷: 一般按日或班 次记录,1 次/ 日或班次。 3)产品产量: 连续生产的, 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 生产的,按照 生产周期记录, 1 次/周期;周 期小于1天, 按日记录,1 次/日。 4) 燃、辅料: 处理量(消耗 量)一般按曰 或班次记录, 1 次/日或班次。 燃料成分分析 按照检测批次 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 期。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 处置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 下内容。 a)正常状况 10有组织废气防治设施 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情 况、排口温度等信息。 2)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无组织控制措施运行、检查、维护及时间等信息的记 录。 3)废水治理设施 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情 况等信息。 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处置去向等。 b)非正常状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应对措施、 是否报告等。 a) 正常状况: 按日或班次记 录,1次/日或 班次。 b)非正常状况: 按照非正常状 况期记录,1 次/非正常状况 期。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技术规范第7章节相应要求执行,生活垃圾焚烧 相关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技术规范 第7章节相应 要求执行。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 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 账记录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 (试行)》等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管理文件及标准要求 转移处置信息 按照清运周期 进行记录,污水 处理站汚泥根 据清掏周期进 行记录 危废台账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一般固废台账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