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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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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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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主要生产设施运行信息包括主要产品名称及产量,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名称及用量等,具体见附录 E 表 E.1~E.7。
b)生产设施事故情况记录事件原因、处理措施、排放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是否报告等,具体见附录 E 表 E.8;开停工、检维修情况具体记录见附录 E 表 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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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以每日或批次台账为基础,每月进行汇总。
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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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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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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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参数和维护记录。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具体见附录 E 表 E.10~E.17。
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装卸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
情况,具体见附录 E 表 E.18~E.19。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工作情况按照 HJ 1230 进行记录。
3)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及回用设施三部分,分别记
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及污泥处理处置去向等,具体见附录 E 表 E.20。
b)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次工况记录一次,具体记录内容见附录 E 表 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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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信息按工况每日或批次生产运行管理台账为基础,每月进行汇总;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次工况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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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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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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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记录参照 HJ 880、HJ 947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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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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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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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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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锅炉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具体参考附录 A。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生产设施名称(燃气锅炉等)、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锅炉数量及其规模)等。
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脱硝设施、废污水处理设施等)、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锅炉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污染物去除效率与处理能力),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改造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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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在更新环境管理台账时延续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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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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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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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产品产量:主要产品名称、产量(对应每台锅炉)。
燃料情况:燃料名称、燃料用量(对应每台锅炉)、燃料分析数据等。燃料成分分析按采购批次或日常化验记录,1 次/批或 1 次/化验。
辅料情况:原辅料名称、用量(对应每台锅炉)。用于生产设施、储罐、管道等防腐的水性防腐涂料和溶剂型防腐涂料使用量也应按次记录。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情况、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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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1 次/日或 1 次/班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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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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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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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结果超标情况
监测时段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1次记录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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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1次记录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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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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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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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的排污单位,记录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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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按日记录,记录内容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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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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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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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对活性炭种类及填装情况,一次性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废活性炭储存、处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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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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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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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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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
a.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b.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c.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d.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产废单位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a.必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
b.选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上述4张表,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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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a.必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b.选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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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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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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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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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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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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