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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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生产经营所在地、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社会信用代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排污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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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日,异常情况按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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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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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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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b)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
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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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监测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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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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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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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
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段
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c)非正常情况
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每次启、停窑等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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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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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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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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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如:磨机、煤气发生炉、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砖瓦窑等)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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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日,异常情况按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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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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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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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尘设施
除尘设施应每日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2)脱硫脱硝设施
脱硝、脱硫设施应每天检查:是否与主机同步运行、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3)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每天检查: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4)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应每天检查:风机、水泵和处理设施等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污水处理设施应每周记录:药剂名称、药剂投加量、污水处理水量、污水排放量、污水回用量。
5)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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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日,异常情况按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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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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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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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手工监测时段信换情况。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2、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自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躾国是否报告应对措施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辈。况记录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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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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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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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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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管理维护情况。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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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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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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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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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如实建立各环节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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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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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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