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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等)、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以及防渗漏/泄漏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无变化时 1 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电子台账和纸质版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废气和废水的手动监测或自动监测的详细信息记录。其中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动静密封点:检测点位、检测时间、检测结果; 泄漏修复记录:修复时间、修复手段、修复后检测结果。 手工监测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按照实际监测频次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执行 电子台账和纸质版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出现故障时:记录故障时间、故障设施名称、故障原因、处理措施;无组织控制措施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按实际发生记录1次/日 电子台账和纸质版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 运行情况:原料、辅料、燃料使用量及产品产量;储罐、装载、火炬、循环冷却系统等公用单元的运行信息。 主要原辅料、燃料名称、用量;生产装置运行状况记录;主要产品名称及产量、去向;工艺加热炉:燃料名称、消耗量,燃料硫含量、炉膛温度,热负荷率(%); 工艺加热炉外排烟气:烟气流量、含氧量、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酸性水汽提:塔顶温度、塔顶压力、塔底温度、塔底压力、进料量、净化水回用量、净化水送污水处理场量;储罐运行情况及主要参数指标 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原辅料:按批次记录和分析检测; 生产设施运行信息:按运行班次记录。 非正常工况: 1 次/工况期 电子台账和纸质版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硫磺回收:酸性气处理量、尾气吸收塔进料量、进料温度、焚烧炉炉膛温度;污水处理场:油水分离、生物处理各单位工艺参数。各单元分级控制项目:如隔油单元的石油类,生化处理单元COD、氨氮、石油类、硫化物、挥发酚等;有组织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运行时间、主要污染物入口浓度、出口浓度等参数。 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措施运行记录,包括储罐、动静密封点、装卸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 废水处理设施包括装置预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及回用设施三部分,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等。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污染治理设施维护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行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 1 次/日或批次 非正常工况 :1 次/工况期 电子台账和纸质版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生产线或生产设施应当按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落实减排措施,并削减相应比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国家规定的需要进一步实施污染管控的特殊时段,应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减排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每日记录一次 电子台账和纸质版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信息,应包括记录时间、产废设施名称/编码、产生的废物名称及类别(属于危险废物的还包括危险废物代码)、废物去向。废物去向包括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记录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以及相应的设施名称或编号,委外的记录转移量、转移联单编号、委托单位(时间、种类及代码、数量和去向等) 按1批次/次记录 电子台账和纸质版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