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
| 有组织排放
a)有组织排放要求主要针对废气处理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等过程。废气治理设施应与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由于事故或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治理设施停止运行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b)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 500 μmol/mol。
c)汽油储罐油气回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满足 GB 20950 要求。其他物料储罐油气回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满足 GB 37822 要求,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更严要求的,从其规定。
无组织排放
a)汽油储罐及装载等无组织排放应满足 GB 20950 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应满足 GB 37822 要求。其他物料的储罐、装载、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应满足 GB 37822 要求,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更严要求的,从其规定。
b)加强储油库发油油气回收系统接口泄漏检测,减少油气泄漏,确保油品装卸过程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正常运行。 |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
| 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应满足设计工况条件,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可靠运行。
b)做好雨污分流,避免受污染雨水和其他废水通过雨水排口排入外环境。 |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
| 储油库排污单位应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a)对有毒有害物质特别是液体或者粉状固体物质的储存输送,污水治理、固体废物堆存,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泄漏措施。
b)辅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输送管道、污水治理设施、固体废物堆存区的防渗要求,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
c)对管道、储罐等配置泄漏、渗漏检测装置,对阴极保护系统等配置防泄漏、渗漏装置并配套相应措施。
d)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应当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
|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在专门区域分隔存放,减少固体废物的转移次数,防止发生撒落和混入的情况。
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应设置防渗、防风、防晒、防雨措施,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c)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照 GB 18597 的相关要求执行,有效防止临时存放过程中二次污染。 |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
| 1.自行监测要求以相应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为准。 2.企业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及执行报告编制规范以《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及相关技术规范性文件要求为准。 3.除满足本证要求外,排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还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依规制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等要求。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做好台帐信息和中控系统数据记录保存等,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排污单位土壤、固废、噪声的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执行,待国家或地方发布更严格的管理要求后,应从严执行。 6.严格落实相应行业《排污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规定各项管理要求。 7.排污单位在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 8.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生产线或生产设施应当按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落实减排措施,并削减相应比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国家规定的需要进一步实施污染管控的特殊时段,应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减排措施。 |
其他许可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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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