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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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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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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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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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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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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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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工监测记录:按照排污许可监测方案中的监
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
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
及型号、采样方法等。
(2)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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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工监测记录: 1次监测期。
(2)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1次/监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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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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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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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治理设施故障期间: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应对措施。
特殊时段: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
非正常情况: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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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特殊时段、非正常情况每天记录,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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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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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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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工况:运行状态:原辅料使用情况;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及产量;原辅料的消耗量;
(2)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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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下:(1)运行状态:1次/日或班次;(2)原辅料使用情况:1次/批;(3)生产负荷:
1次/日或班次;(4)主要产品产能及产量;连续生产1次/日或周期;(5)原辅料购置信息:1 次/批。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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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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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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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尘设施应每日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
2)脱硝、脱硫设施应每天检查:是否与主机同步运行、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3)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每天检查: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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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运行情况: 1 次1日。(2)异常情况:1次/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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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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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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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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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内容、频次、形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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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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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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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 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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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时段信息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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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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