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
| (一)源头控制排污单位应优化产品或工艺结构,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升污染防治水平;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新技术。(二)有组织排放运行管理要求1.有组织排放要求主要针对废气处理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等过程。废气治理设施应与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由于事故或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治理设施停止运行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2.汽油储罐油气回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满足GB20950要求。其他物料储罐油气回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满足GB37822要求,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更严要求的,从其规定。(三)无组织排放运行管理要求
1、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加油站排污单位,应采用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方法进行控制。2、汽油加油站卸油、储油、加油过程油气排放控制应符合 GB 20952 要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更严要求的,从其规定。3、油气回收废气治理设施应与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由于事故或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治理设施停止运行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
| 完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环利用。 |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
| 应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环办水体函〔2017〕323 号的要求执行。 |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
| (一)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应严格落实 GB 18599、GB 18597 要求,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和扬散。(二) 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应满足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信息。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三)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输送、贮存、利用、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管理,确保固体废物管理全过程可控。(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相关要求。 |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
| 请严格遵守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确保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736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32号),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一是依承诺按证排污;二是依法开展自行监测;三是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台账;四是按期提交季度执行报告和年度执行报告,其内容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等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五是开展环境信息公开。 |
其他许可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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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