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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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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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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生产工艺、产品名称、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情况、环评及批复情况、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编号等。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名称、编码、规格型号、相关参数、设计生产能力等。c)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名称、编码、规格型号、相关参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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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照变化次数记录,1次/变化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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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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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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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标况烟气量、排放口温度、污染因子、许可排放浓度、监测浓度、监测浓度(折标)、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等信息。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记录采样日期、无组织采样点位数量、各点位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无组织排放、污染因子、采样点位、各采样点监测浓度、许可排放浓度、测定方法、是否超标。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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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规定的监测频次监测后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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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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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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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相关信息,包括设施名称、运行时间、检查维护次数、管理人员情况等。记录厂区降尘酒水、清扫频次,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方式,日常检查维护频次及情况等。记录非正常工况和特殊时段的环境管理信息等噪声、固废: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 次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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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每班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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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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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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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工业炉窑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各生产线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非正常工况运行管理信息包括按工况期记录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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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每班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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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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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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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记录各治理设施作用的产生环节、治理工艺,分系统记录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非正常工况: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设施非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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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每班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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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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