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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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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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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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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信息,在发生变化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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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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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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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1)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2)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3)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4)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5)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6)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7)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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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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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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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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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主要排放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应保留自动监测系统彩色曲线图,注明生产线编号及每条曲线含义。曲线应包括生产设施负荷、烟气量、氧含量、原烟气污染物浓度、净烟气污染物浓度、出口烟气温度等 。
有组织一般排放口污染物质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按各生产单元分别记录所在生产单元名称、该生产单元全部一般排放口治理设施数量、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编号,并按班次开展点检工作,记录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运行参数应记录污染控制措施名称及工艺、对应生产设施名称及编号、污染因子、控制措施规格参数,并按班次记录控制措施运行参数,包括:堆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扫)方式、检查密闭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
废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废水类别、治理设施规格参数、并按班次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阐述,运行参数包括累计运行时间、废水累计流量、污泥产生量、药剂投加种类及投加量;其中全厂综合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参数还包括:实际进水水质和实际出水水质,其中实际进水水质按班次记录pH、化学需氧量、氨氮,实际出水水质按小时记录流量、pH、化学需氧量 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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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班次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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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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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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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信息应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姓名、排放口编号、工况烟气量、排放口温度、污染因子、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监测浓度、测定方法、是否超标;若存在超标应说明原因。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信息应记录采样日期、无组织采样点数量、各点位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姓名、无组织排放编码,污染因子、采样点位、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监测浓度、测定方法、是否超标;若存在超标应说明原因。
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应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排放口编码、废水类型、水温、出口流量、污染因子、出口浓度、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是否超标,并说明超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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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行监测要求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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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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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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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工况及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信息记录内容包括:非正常(异常)起始时刻、非正常(异常)回复时刻、事件原因、是否包括、应对措施,并按生产设施与污染治理设施填写具体情况:生产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燃料消耗量等,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及工艺、编号、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排放量。记录重污染天气期间和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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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非正常工况记录1次;
特殊时段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停产的排污单位或工序,应每天进行1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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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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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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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①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②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③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④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填写。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附表1 至附表 3 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附表 1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附表2 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附表3 填写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②附表4 至附表 7 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规定具体适用范围和记录要求。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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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固废: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一般固废:①附表1未发生变化时按年填写,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附表 1;附表 2 按月填写;附表 3 按批次填写。②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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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五年,危险废物台账的保存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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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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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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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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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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