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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污染物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次/年;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原则上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b)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c)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d)原辅料:名称、用量 e)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f)其他:用电量等。 g)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等。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原则上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副产物产生量等。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量等。 3)涉及DCS系统的,还应记录 DCS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异常原因等。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DCS曲线图:按月记录,1次/月。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原则上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a)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 b)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 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 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按照标准所规定的要求记录。 台账保存期原则上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 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段 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 c)非正常情况 排污单位每次启、停锅炉等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等。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4.4.1-4.4.4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原则上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贮存环节、自行利用环节及出厂环节记录表。 b)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信息表;危险废物贮存情况信息表;危险废物转移情况信息表。 按批次记录,1次/批。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危废记录形式按危废管理要求执行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频次及形式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b)危废废物管理台账记录频次及形式按危废管理要求执行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危废记录形式按危废管理要求执行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