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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资质、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意见、排污许可编号等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次/年; 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变化时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1.手工监测(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记录采样信息(采样时间、点位、数量等);样品保存和交接情况;样品分析情况(分析时间、方法、结果等);质控措施 监测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起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噪声污染繁殖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信息;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等 1次/月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各生产单元生产设施的运行状态、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等 1.正常工况时:1次/班次; 2.非正常工况: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频次及形式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b)危废废物管理台账记录频次及形式按危废管理要求执行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情况下: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维护记录、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2.异常情况下:异常情况的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情况下:1次/班次;(无组织排放1次/天) 异常情况下: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