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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排放信息
噪声类别 生产时段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厂界噪声排放限制 备注
昼间 夜间 昼间,dB(A) 夜间,dB(A)
稳态噪声 06 至
22
22

0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5 55
频发噪声
偶发噪声


(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或生产设施,应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合理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a)源头控制:废水处理设施应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对工艺废水来水的监测,并通过管理手 段控制工艺废水来水水质,满足废水处理设施的进水要求。 b)污染防治设施监测管理:排污单位根据运行管理需要及规范管理要求开展污染防治设施 运行效果的监测、分析。定期对在线监控设备进行比对校核。 c)操作规程:所有废水治理设施应制定操作规程,明确各项运行参数。 d)治理设施的维护:对所有废水治理设施的计量装置,如 pH 计、液位计等要定期校验和 比对。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1. 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2. 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3. 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或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系统等途径报送)。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a)固体废物不允许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 行合理的贮存、利用、处置。 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在专门区域分隔存放,减少固体废物的转移次数,防止发 生撒落和混入的情况。 c)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应设置防渗措施、防风、防晒、防雨措施、环境保护图像标志。 d)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照 GB 18597 相关要求进行防渗、防漏、防淋、防风、防火等措施, 有效防止临时存放过程中二次污染。 e)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过程应满足危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f)属于 VOCs 物料的固体废物的储存满足 GB 37822 的要求。 g)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及时处理处置,并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或控制标准要求。 h)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各个环节(收集、储存、调节、脱水和外运等)的运行管理,污泥暂 存场所地面应根据固体废物属性采取相应防渗漏措施。 i)应记录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去向(处理、处置、综合利用或外运)及相应量。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期间,落实相关方案要求的减排措施。
其他许可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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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规定: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