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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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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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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理资格证、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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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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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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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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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以及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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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T 819及HJ 1034-2019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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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监测记录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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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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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并保留记录,记录内容主要有原辅料名称、用量、生产工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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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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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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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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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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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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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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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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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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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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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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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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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
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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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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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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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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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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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报表的格式,定期(如按月、季、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相应的产生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等相关材料要随报表封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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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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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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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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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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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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