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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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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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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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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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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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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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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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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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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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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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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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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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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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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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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接受废物类别、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核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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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每年一次。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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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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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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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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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行情况按照生产批次记录,每批记录1次。产品产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或每周一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周期进行记录。原辅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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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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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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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段: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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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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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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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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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充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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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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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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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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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况情形、时间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收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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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系、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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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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