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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信息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信息。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信息按批次记录。 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工况: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具体可包含下列信息:降尘设施:对应生产设施名称、生产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处理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编号、设计处理污染物浓度限值、设计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等信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运维记录等信息,具体包含下列信息: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1)降尘设施应每天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2)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每天检查: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2、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3、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1.正常工况:按日/批次记录。2、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3、每发生一次记录1 次。 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1、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2、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3.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 1.无组织废气非连续采样 至少 3 个,1次/年。 2、特殊时段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监测;3、其他信息按照具体环境管理信息进行记录。 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1)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并对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2)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如实建立各环节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3)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分为电子管理台账和纸质管理台账两种形式。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企业自建信息管理系统或第三方平台等方式记录电子管理台账。 b、一般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a、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频次要求: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b、一般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频次要求: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填写台账及整理附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附表1至附表3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附表1按年填写,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附表1;附表2按月填写,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附表3按批次填写,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 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 次。 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台账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要求进行记录。 2、所有产废单位均应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和流向信息。①按年度记录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清单,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 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②按月度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信息表,记录固体废物的产品、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③按批次填写出场环节信息表,如实记录每一批次固体 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3、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 4、产废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固体废物产生情况,选择对应 的固体废物种类和代码,并根据固体废物种类确定固体 废物的具体名称。 5、产废单位应当设立专人负责台账的管理与归档。 按年度记录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月度填 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信息表,按批次填写出场环节信息表,根据固体 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台账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