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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公开方式 时间节点 公开内容 其他信息
通过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网站进行公开。 每年1月15日前公开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其余信息自发生变更30日内向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审核通过后自动公开。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排污单位如实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污染物排放信息应当包括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其中,水污染物排放市政排水管网的,还应当包括污水接入市政排水管网位置、排放方式等信息。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