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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生产规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1)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 (2)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3) 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4)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5)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及产量:名称、产量。4原辅料:名称、用量。5其他:用电量等。 1次/日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记录以下内容:产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情况。 2、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运行参数、废水排放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 3、非正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废水污染治理设施:1次/日 无组织防治设施:1次/月 非正常情况:1次/非正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要求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