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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包括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等内容。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不低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不低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2)废水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b)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DCS曲线图:按月记录,1次/月。 b)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不低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规定的频次记录。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不低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次/日。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HJ 960.2-2018中8.1.3.1-8.1.3.4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c)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不低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a)根据HJ 986-2018要求进行监测。b)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 监测一次记录一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不低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不低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