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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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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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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精英场所地址、兴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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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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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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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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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HJ/T373、HJ819等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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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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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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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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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3.工业噪声管理信息台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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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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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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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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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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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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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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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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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1次/天。涉及特殊时段挺差的污染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技术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需要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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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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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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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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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防治、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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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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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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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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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废水处置设施应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及污泥处置去向等。固体废物应记录收集情况、处置情况、贮存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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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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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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