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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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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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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人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设计生产能力等;
c)治理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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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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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留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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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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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b)手工监测的记录信息:无自动监测要求的废气和废水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手工监测要求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c)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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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无机化学工业排污许可规范中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待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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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留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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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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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情况:应记录发生故障的污染治理设施、异常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段: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的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c)非正常工况: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停开炉、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信息按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内容记录非正常工况时间、时间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并按生产设施与污染治理设施填写具体情况:生产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燃料消耗量等;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污染因子、排放量、排放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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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
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的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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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留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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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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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按照生产要求正常运行;
b)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设计生产能力取最大值;
c)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间段内主要产品产量;
d)原辅料和燃料:记录名称、来源地、种类、用量、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及占比、是否为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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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
生产负荷: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
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一天的按照1天记录。
原辅料、燃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b)非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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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留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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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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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应记录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能力(立方米/小时)、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气排放量、药剂使用量及运行费用等。
b)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原辅料储库、燃料储库、成品库、物料输送系统等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等。
c)废水治理设施:应记录废水处理能力(吨/日)、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吨)、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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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
b)污染物产排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阶段记录1次。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按照自动监测频率记录,DCS上保存自动监测记录。
c)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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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留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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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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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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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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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留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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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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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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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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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留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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