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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 按照HJ1118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要求。 实际产生时记录 保存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加油过程中的油品种类和销售量,及卸油过程的卸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方式和卸油量。 1次/季度。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加油枪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及放空阀开关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 1次/季度,若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