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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单位、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a;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废气、废水监测频次一致。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详细请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944-2018)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的相关要求执行。 依法依规进行填报。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 正常工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实际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生产负荷: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产品产量: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原辅料: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燃料:每班记录1次。 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流向、出厂环节信息;危险废物: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 信息按年填写,流向信息 按月填写,出厂信息按批 次填写;危险废物根据实际产生批次以及入库出库时间 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涉及DCS系统的,还应记录DCS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DCS曲线图1次/月。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