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
基本信息
|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
|
电子+纸质保存5年以上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应按班次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设备)、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正常情况各生产
单元主要生产设施(设备)的累计生产时间,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b)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
c)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记录名称、单位、用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
a)正常工况
1)生产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2)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周
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1 日的按照1 日记录。
3)原辅材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 1次。
|
|
电子+纸质保存5年以上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c)危险废物: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d)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工业噪声: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c)危险废物: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d)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e)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
|
电子+纸质保存5年以上
|
|
监测记录信息
|
a)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
b)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
c)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
d)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
与自行监测频次一致。
|
|
电子+纸质保存5年以上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
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
b)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 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
|
电子+纸质保存5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