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
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
|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 行)中附表1中的内容,包括: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废系数/年产生量;附表2中的内容,包括: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方式、自行利用数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自行处置方式、自行处置数量、委托处置方式、委托处置数量;附表3中的内容,包括: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单位)、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
|
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
|
|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
|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产品产量、原辅料使用情况等。
|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1次/日;
2)生产负荷:1次/日;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1次/日;
4)原辅料:1次/批;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
|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运行状态、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1次/月;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月;
b)非正常情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期。
|
|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