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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产污设施的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的基本信息 未发生变化的按年记录,1次/年,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时间至少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按照HJ819执行。 废水:进水水质(各污染因子浓度)、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 按月记录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台账保存时间至少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污单位建立环境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台账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产废单位应当设立专人负责台账的管理和归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排污单位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的格式,定期(如按年、季。月)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单位利用处置情况,零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相应的产生工序调差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台账记录和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等相关材料报表封装。 产生为此案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应分类整理成册,有专人管理,防止遗失。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 3、主要产品产量等 1、运行状态:1次/日 2、生产负荷:1次/日 3、产品产量:1次/日 台账保存时间至少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相关信息记录; 2、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废水处理能力、运行参数、废水排放量等。 1、运行状态:1次/日 2、生产负荷:1次/日 台账保存时间至少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噪声: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 1 次记录 1 次。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 1 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时间至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