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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电子版+纸质版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 HJ/T 373、HJ/T 819 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820锅炉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电子版+纸质版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要求1.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本情况,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名称,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去向等。2.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情况,包括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名称,产生量,贮存量,委托处置单位及处置量。3.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接受单位,废物流向类型等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按次记录 电子版+纸质版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应满足GB/T50087和HJ2034中噪声控制相关要求。a)优化产噪设施布局和物流运输路线,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工具。b)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符合设备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检查其活动机构(如较链、锁扣等)和密封机构(材料》的磨损情况等,及时保养、更换。c)大型声综合治理工程应制定检修计划和应急预案污染治理系统检修时间应与工艺设备同步,对可能有问题的治理系统或设备应随时检查,检修和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存档。 d)噪声控制设备中的易损设备、配件和通用材料,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按机械设备管理规程和工艺安全运行要求储备,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使用。。e)所有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都应根据其使用环境的卫生条件、介质属性等要素,制定相应的运行和维护规程,确保其性能和使用寿命。定期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可靠有效。 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电子版+纸质版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台账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HJ 1301-2023要求的记录内容和频次记录。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电子版+纸质版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2)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名称、用量。3)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4)主要产品及产量:产品名称、产量。 5)燃料信息: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燃料分析数据等。6)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一般按周或班次记录,1次/周或班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周或班次记录,1次/周或班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周。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周记录,1次/周。 4)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电子版+纸质版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正常情况:1)运行情况:按周或班次记录,1次/周或班次。 2)主要药剂加情况:按周或批次记录,1次/周或批次。 3)控制系统显示的曲线图:按周记录,1次/周。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电子版+纸质版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电子版+纸质版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