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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附表1,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产生环节、污染特性等。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附表1。 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附表2,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3、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附表3,记录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4、鼓励排污单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附表4至附表7,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1、1次/年 2、1次/月 3、1次/批 4、按日或按班次、批次 至少保存5年。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无变化时1年/次,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要求,记录以下内容: 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5、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正常情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等数据。2)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3)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记录名称、用量、主要威分含量、含水率。 生产运行状况按照月记录,每月记录1次。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月记录,每月记录1次原轴料用量按照月记录,每月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并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 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1)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致等。 (2) 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执行情况。 (3)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及国用设施四部分,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剖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及污泥处理处置去向等。 (4) 周体废物产生及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处置去向 2、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1)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日记录,每日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包括起上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精施、是否报告等。《2)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1次/周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整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 式和质量控制参照 HJ/T373、HJ820、HJ1087等相关要求执行。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等。 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