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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应按班次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按照生产要求正常运行。 2)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设计生产能力取最大设计值。 3)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 4)原辅料:记录名称、来源地、种类、用量。 批次记录, 1次/批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3)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4)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记录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台账管理要求: 记录内容: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一般工业固废台账管理要求: 记录内容:流向汇总表、出厂环节记录表、产生环节记录表。 危废记录频次:按批次记录(1批次/次) 一般工业固废记录频次:按批次记录(1批次/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噪声管理要求:维修更换情况按事件记录 1次/事件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