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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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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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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应填报单位名称、是否需要改正、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邮政编码、行业类别、是否投产及投产日期、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所在地是否属于环境敏感区(如大气重点控制区域、总磷总氮控制区等)、是否位于工业园区及所属工业园区名称、环境影
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备案编号)、地方人民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及文号、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配计划文件及文号,颗粒物总量指标(t/a)、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氮氧化物总量指标(t/a)、化学需氧量总量指标(t/a)、氨氮总量指标(t/a)、其他污染物总量指标(如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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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1年/次,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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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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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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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 HJ/T 373、HJ 819等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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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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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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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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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措施运行管理信息)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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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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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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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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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环境管理信息:
1、采用手工监测的,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2、采用自动监测的,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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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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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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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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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正常情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 的累计生产时间,主要产品产量,涂料、胶黏剂、固化剂等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b)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间段内主要产品产量。
c)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记录名称、用量、主要成分含量、含水率。
d)燃料:记录种类、用量、成分、热值、品质。涉及二次能源的需建立能源平衡报表,应填报一次购入能源和二次转化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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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批次或1次/日或1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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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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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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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措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进行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3)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及回用设施四部分,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及污泥处置去向等;
4)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处置去向等;
b)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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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批次或1次/日或1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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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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