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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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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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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台账,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处理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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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1次/1年 对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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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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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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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手工检测记录信息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信息,记录内容按照HU819执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泥稳定性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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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频次按照自行监测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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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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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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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所在区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其他环境管理信息要求的,可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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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实际生产内容、生产规律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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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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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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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水信息:记录进水总口水质,水量信息
2.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主要设施的设施参数、进出水、污泥、药剂使用等信息;
3.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药剂使用情况
4.污泥处理日常运行信息: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 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处置量利用储存量委托单位等信息。
5.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应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报告。维护维修记录原则上在异常状态(故障、停运、维护)发生后随时记录,及时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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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记录,按月汇总,对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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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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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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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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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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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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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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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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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贮存、转运时记录一次;待新指南发布后,按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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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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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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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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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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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及纸质报告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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