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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T373和H819等规定执行。 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HJ944及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内容; 2、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3、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4、危险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情况; 5、排污许可证上载入的相关要求。 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次/日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DCS曲线图:按月记录,1次/月。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3、涉及DCS系统的,还应记录DCS曲线图。DCS 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 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按日记录,1次/日。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