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次/年;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由工业噪声
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
|
监测记录信息
|
手工监测的记录按照HJ819执行,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以及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等信息;监测质量控制安装HJ/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
|
与监测频次一致。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由工业噪声
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排污单位建立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排污单位建立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
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
|
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一般固废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a)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正常情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主要产品产量,涂料、胶黏剂、固化剂等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等数据。b)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c)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记录名称、用量、主要成分含量、含水率。d)燃料:记录种类、用量、成分、热值、品质。涉及二次能源的需建立能源平衡报表,应填报一次购入能源和二次转化能源。
|
a)生产运行状况:按照生产批次记录,1次/批次。b)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1 次/批。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1次/日。c)d)原辅料、燃料:按批次记录,1次/批。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由工业噪声
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a)正常情况: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3)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及回用设施四部分,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及污泥处理处置去向等;4)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处置去向等;b)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
a)正常情况: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 1 次。2)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1次/班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 1 次。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按照自动监测频率记录,DCS原则上以 7 天为周期截屏。3)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 1 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次记录 1 次。 b)非正常情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 次/非正常情况期,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由工业噪声
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
每发生1 次记录1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
每发生1 次记录1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