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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 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 化时记录1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IT 373和HJ 819等规定执行。 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及填埋场;不相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不同的分区进行贮存和填埋作业;焚烧处置设施的炉渣与飞灰应分别收集、贮存和运输;贮存场、填埋场应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牌等。排污单位生产运营期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管理和相关设施运行维护要求还应符合 GB 15562.2、GB 18599、GB 30485 和 HJ 2035 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产生1批次,记录一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 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1次/工况、班、批次记录一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參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晶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 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 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次/周期, 周期小于1天的, 按日记录, 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1批。 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3)涉及DCS系统的,还应记录DCS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 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 DCS曲线图,按月记录,1次/月。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