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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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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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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 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规格参数(锅炉容量)等。
c)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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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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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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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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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设置专职人员开展台账记录、整理、维护等管理工作,并 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为便于携带、储存、导出及证明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台账应按照电子化储存和纸质储存两种 形式同步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环境管理台账应真实记录生产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自行监测和其他环境管理信 息。其中记录频次和内容须满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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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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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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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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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的记录,包括(1)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2)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3)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4)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并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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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监测、校准、维护保养、维修等实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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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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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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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
记录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详细记录危险废物具体去向。
d)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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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 次/日。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标准HJ953-2018中8.1.3.1-8.1.3.4规定的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 次。
c)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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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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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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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年度执行报告中工业噪声内容应说明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包括工业噪声排放基本信息、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信息公开情况、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噪声相关内容执行情况、附图附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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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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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应按照电子化储存或纸质储存两种形式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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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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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信息,一般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b)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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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信息无变化时1次/年,发生变化的及时修改;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詈方式等信息按月记录;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按批次记录。危险废物按照产生后每个盛放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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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应按照电子化储存或纸质储存两种形式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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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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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锅炉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2.锅炉环境管理台账应真实记录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口编码与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编码一致。
3.基本信息: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A)排污单位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B)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规格参数等。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4.主要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2)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名称、用量。3)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4)主要产品及产量:产品名称、产量。5)燃料信息: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燃料分析数据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5.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运行情况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烟气排放情况(标态烟气量、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实测值、总排口污染物浓度折算值);副产品名称及产生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2)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厂区降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方式、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
3)废水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废水排放情况(出口废水流量、污染物项目、排放去向);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B)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C)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
D)其他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E)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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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2.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3.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特殊时段按照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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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应按照电子化储存或纸质储存两种形式管理。台账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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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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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各项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雨水外排情况等。
b)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c)如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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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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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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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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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2)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名称、用量。
3)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4)主要产品及产量:产品名称、产量。
5)燃料信息: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燃料分析数据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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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 次/日或班次。
2)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 次/日或班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周期小于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4) 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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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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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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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生产装置或设施 记录生产设施运行时间、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主要产品产量
b)公用单元 记录储罐、装载、循环水冷却系统运行信息
c)全厂运行情况 包括原料、辅料、燃料使用量及产品产量,记录与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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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2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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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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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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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情况:应记录发生故障的污染治理设施、异常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段: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的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c)非正常工况:排污单位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信息按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内容应记录非正常工况时间、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并按生产设施与污染治理设施填写具体情况:生产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燃料消耗量等;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污染因子、排放量、排放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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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d。 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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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应按照电子化储存或纸质储存两种形式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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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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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如下:
a)正常运行情况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烟气排放情况(标态烟气量、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实测值、总排口污染物浓度折算值);副产物名称及产生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2)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厂区降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扫)方式、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
3)废水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废水排放情况(出口废水流量、污染物项目、排放去向);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b)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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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或班次记录,1 次/日或班次。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控制系统显示的曲线图:按周记录,1 次/周。
b)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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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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